来源:北京海淀税务 发布人:学林网 发稿日期:2024-02-26
【问题】乘坐大巴、客车等取得的公路、水路客票,能否抵扣进项税额?
【回答】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可以抵扣进项;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、水路客票抵扣进项税额。
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)
12月26日-12月26日
12月11日-12月11日
12月05日-12月05日